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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招收港澳硕士研究生简章
东莞理工学院是东莞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,省市共建,以市为主,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。学校于1990年筹办,1992年4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,2010年6月与清华大学等61所高校一起被批准为教育部第一批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”实施高校,2015年9月被确定为广东省重点支持的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,2018年5月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,2019年7月成为全省唯一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,2021年5月正式获批为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。
2018年5月,学校获批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,现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土木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,资源与环境、机械、国际商务、社会工作、电子信息、材料与化工、能源动力、土木水利、生物与医药9个专业学位硕士点。
学校现有松山湖、莞城两个校区,设有20个二级学院、59个本科专业。有普通全日制学生超2万人,继续教育学生近2万人,迄今为地方培养各类人才约12万人,80%左右的毕业生留莞就业创业。
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立“两步走”中长期目标:到2025年,建成一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、教师队伍发展生态体系、科技成果全链转化体系、智慧教育服务管理体系等4个一流体系。在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数、科技成果奖数、研究生规模、ESI世界排名前1%学科数、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数、授权发明专利数等六项关键发展指标实现“倍增”,力争在获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、更名大学、进入国家“双一流”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等方面实现突破,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100强,基本建成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。到2035年,学校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,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,成为东莞城市品质提升、产业发展的重要贡献者,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、文化、社会创新的重要策源地,成为全国高校改革开放的排头兵,成为海内外优秀人才和各方学子的向往之地,全面建成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。
(二)学业水平条件: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,须具有与内地(祖国大陆)学生学位相当的学位;
(三)品德良好、身体健康;
(四)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。
2.上海:同济大学(研究生院)联系人:黄建业地 址: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,邮政编码:200092电 话:021-65982683,图文传真:021-65988292
3.广州: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:陈瑶地 址: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,邮政编码:510631电 话:020-38627813,图文传真:020-38627826
4.香港: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:黄冠麟、李丹华地 址: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 话:00852-28936355,图文传真:00852-28345519
5.澳门: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:邝子欣地 址: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-9号一楼电 话:00853-28555533,图文传真:00853-28355427
(一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录取:
(1)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;
(2)复试总成绩300分以下者;
(3)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;
(4)体检存在影响专业学习的疾病者;
(5)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与内地(祖国大陆)学生学位相当的学位者。
(一)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:每学年按申请条件和下达名额评审,标准为硕士:特等20000元人民币,一等10000元人民币,二等7000元人民币,三等5000元人民币;
(二)新生助学金:参照我校内地研究生标准;
(三)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:参照我校内地研究生标准;
(四)其他奖助学金:参照我校内地研究生标准。
往期回顾
图文编辑 | 林舒琪
一 审 | 胡 贝二 审 | 叶惠如
终 审 | 兰善红